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项项目的通知-商洛学院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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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项项目的通知
2023-03-27 08:19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发布的《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包括“一般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和“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三大类。三类项目申报的详细要求,请登录教育部社科司官网(http://www.moe.gov.cn/s78/A13/)查阅通知原文。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37.html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41.html

 (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44.html

二、申报程序

1、三类项目均采取系统填报的方式进行申报,系统自2023年3月24日开始受理网上申报。教育部社科司(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报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社科处统一报送。

三、申报要求

1、商洛学院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12:00,请申报人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系统中提交项目,并同步将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由申报系统导出)发送至社科处电子邮箱。

2、请项目申报人提前准备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按后续通知时间及时提交纸质版材料。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4、请申请人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5、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6、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7、各申报人应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填报信息正确、真实。

8、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联系人:张中义   联系电话:0914—2387284

 

 

                             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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