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审计高质量发展,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审计厅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3年度审计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
2、构建集中统一的审计监督体系研究
3、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研究
4、高质量项目与审计研究
5、开展重大活动(赛事)审计监督研究
6、优化审计运行机制研究
本研究项目不得自拟题目;研究内容和框架设计均需围绕国家审计展开。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审计厅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具备申报资格的项目申报人,需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进度负责。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至社科处专用邮箱(slxyskc @163.com)。
发送邮件时请务必注明课题简称(如“2023年度审计课题研究项目”)。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审计厅组织相关专家围绕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每项资助 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结项需书面提交3万字研究成果及2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审计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审计厅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审计厅在项目立项后可指定本单位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审计厅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1: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中义 联系电话:0914—2387284
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23日